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挤入流量新赛道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主播王某(化名)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在朋友圈封面上,上面写着他的户籍所在地、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不知从何时起,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
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也问题不断。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该账号也很快搜索不到。
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
有何乱象
有人过往罪行被曝光账号被关闭
上述小红书“天郎哥哥”被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后,网友纷纷表表示其“不配重新开始”并获得支持和关注,认为“这样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真是荒诞至极、令人愤怒”。
与此同时,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即监狱),收获不少同情。在抖音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却被发现、曝光其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消息曝光后,群情激愤,众怒难消,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至极”“不可容忍”。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有人称没有收入要“养家糊口”
主播成某(化名)的直播往往开始得早,将近凌晨2点才会结束。成某告诉记者,这是一份有付出就有回报的工作,而他现在能找到的其他工作“收入和回报都不成正比”。
事实上,自从有粉丝在直播间告诉王某,某抖音账号主播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的,浪子回头是其假人设之后,王某就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了出来。
主播王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他告诉记者,他做视频账号,因为不吐不快。“一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的压抑,二是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事情之后能够遵纪守法,这是我的初衷,监狱里面的生活真是太难了。“
被问及在账号中直播带货是否抱有赚钱的目的,王某是这样回答的:“我现在没有收入,粉丝告诉我可以挂小黄车,别人可以买东西,我肯定不排斥赚钱的机会,就挂了。但也没有为此去讲解商品,我连那些商品都没有。”
成某告诉记者,经营账号全为“养家糊口”,其直播打赏和带货收入有限且不稳定,但“好的时候要比我们这个县城的平均收入高”。
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难找
王某告诉记者,出狱后,像开网约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的好工作,他都找不到。
同为“刑满释放”主播的成某则对记者表示,刑满释放人员大多学历较低且缺少一技之长,在网约车司机等职业将其拒之门外时,最理想的去处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企业。
“刑满释放”主播王某和成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签约公司。成某告诉记者,他曾经短暂加入过“工会”——一个帮忙进行策划和推流的组织,需要分成30%左右。“但是我这个类型太冷门了,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帮不上忙,没多久我就退了。”
成某表示,经历了近10年的服刑,他并非利用刑满释放这一身份,而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源泉、了解的内容。在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分享之外,成某也曾尝试运营过亲情有关的内容,但反馈平平。2023年1月12日,成某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新视频,表示尽管运营视频账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成某还是希望年后去找一份别的工作,如果工作不顺,接下来就要专心做账号。
是谁在关注他们?
记者观看直播、参与粉丝群聊发现,在刑满释放博主的直播间,有大量服刑人员家属问问题、和主播互动并打赏,他们有许多无法从其他渠道解决的困惑,比如该给服刑人员打多少钱,送什么样的衣服是他们需要的。
主播成某在赌场做“小弟”而后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有余。一个关注者问成某:“(在服刑的亲友)总说让我不要去,麻烦,我该不该去?”成某回答说:“能去就去,那么说是怕你折腾、怕你花钱、怕你费事,心里肯定是希望你去看他的。”
争论
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对此,不同专家说法并不统一。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对此表示,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朱巍表示,“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比如说明星偷逃税、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要把底线给划好。”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直播销售员”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朱巍这样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仅仅因为相关人员以“刑满释放”的标签博眼球而施予红包、打赏等,“公序良俗”原则可能成为认定此种情况下的打赏、发红包等赠予行为无效的理由,但需要具体、成熟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的判例。
而陈嘉伟律师提出,在上述引起网友愤怒的两个案例中,刑满释放人员均是强迫卖淫、强奸等不被社会包容的犯罪事由,有具体的受害者和真切的伤害。
陈嘉伟律师表示,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行为,博取流量,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公司策划运营,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自媒体、直播中还有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被害人可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
“针对强奸罪,刑罚是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但是如果再犯侮辱罪,侮辱罪的刑罚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刑满释放后在附加刑期限内,犯罪人是没有言论自由的。”
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
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专家:直播从业者需重视价值观导向
朱巍对记者表示,“但现在有几十个职业确实是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这也是法律的规定。直播相关从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吸引大家,这肯定有问题。”
记者检索发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人民银行行员、新闻记者、校车驾驶员等职业,针对所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而直销员、导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则是针对特定犯罪(刑罚)终生不能从事。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张炎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