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推共有产权房 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50%******
中新网1月17日电 深圳市住建局网站17日就《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市政府可以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起草说明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业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出借出租住房。购房人应当全额缴交所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使用过程中全部维修维护责任和义务。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个人等各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多种方式加以约束,促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公平善用。(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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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专家热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12月21日,由国家信息中心、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峰会在青岛召开。30余位行业知名院士专家、来自全国23省76市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40余位头部企业代表云端齐聚,探索热议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路径。
本届峰会以“千城千面,数聚赋能,慧享生活,智领未来”为主题,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设置有“数字政府”“数字惠民”两个专题分论坛。
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中国工程院院士何友、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等专家,围绕系统新变迁、时空新演化、转型新内涵等内容,对中国新型智慧城市最新发展趋势和建设理念进行解读。
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当日在主论坛上发布了《2021中国数字政府发展大中城市指数报告》。报告显示,北京、上海领跑直辖市,浙江、广东、山东分列省域前三,深圳、杭州、青岛、济南等城市亦表现不俗。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了《2022标准化支撑政府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数及全国典型实践50强案例》,评估指数排名前三者是广东、山东、浙江。
据悉,本届峰会还配套举办了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应用大赛,7月份大赛启动以来,累计吸引来自全国18省50市的1000余个优秀项目参赛,经多轮项目展示和供需对接,共推动200余个新型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案例落地山东,相关项目在峰会主论坛进行了集中启动,投资总金额超过63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届峰会还专门打造了“云展馆”,组织来自全国的143家企业线上参展,截至目前,已有260余万观众“云端观摩”青岛市新型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线上观看前沿研究成果,互动体验最新解决方案应用成效。(宋雅娟)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