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厂商打着“默沙东授权”等旗号供应新冠药物 默沙东发声明回应******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默沙东中国微信公众号11日消息,近日,默沙东中国注意到,有部分厂商打着“默沙东授权”和“默沙东捐赠”等旗号,向部分省市供应新冠药物,默沙东中国郑重声明:
1、默沙东口服新冠药物通用名是莫诺拉韦胶囊,商品名为利卓瑞®,再无其他中文名称。
2、默沙东新冠药物严格按照经国家批准的文件进行包装并对所有产品进行药品追溯码赋码。
3、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是默沙东唯一且合法授权的、在中国境内的进口商并负责分销至下游经销商。默沙东从未授权国内的其他厂商生产或仿制莫诺拉韦并向中国市场供货。
4、为满足中国患者的需求,助力中国抗击新冠疫情,默沙东已与国药集团展开莫诺拉韦的生产技术许可谈判,以便国药集团未来可以在中国境内生产和供应该药物。
默沙东中国在声明中呼吁并诚挚希望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采购和销售平台,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国内药品市场合法、公平的经营秩序。非正规渠道的药物,未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其生产、质量和疗效无法得到保障,对患者用药和医疗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对于部分药品企业的侵权行为,默沙东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默沙东中国表示,莫诺拉韦胶囊(Molnupiravir,商品名:利卓瑞®/LAGEVRIO®)系默沙东与Ridgeback生物技术公司合作研发的抗新冠病毒口服药物,于2022年12月29日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附条件批准。目前,默沙东正在积极备货,以确保药物的有序供应。(中新财经)
截图自默沙东中国微信公众号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